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省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总结整理)
- 2、发生了工伤怎么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24年最新版)带你了解工伤赔偿项...
-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费有何规定
-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费有何规定
广东省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总结整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赔偿标准 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60%。 若该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伤残津贴 仅针对16级伤残员工。 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1-6级伤残者可领津贴,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由单位支付(若难以安排工作)。如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会补足差额。医疗与就业补助金/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前提条件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如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赔付由单位承担。
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60%。广东省规定,若该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300%计算;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发生了工伤怎么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24年最新版)带你了解工伤赔偿项...
1、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补助金和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安家补助: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者,需要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迁回原籍的,还有额外的安家补助。
2、自1998年起,历经多次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2024年的最新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参保,遵循预防、救治、补偿与康复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政府社保部门负责统筹,税务部门则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收。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广东省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总结整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60%。 若该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伤残津贴 仅针对16级伤残员工。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费有何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进行了以下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 调整范围与时间:针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伤残津贴,并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仍然享受的人员。调整办法:定额调整:四级伤残人员每月增加355元,三级增加380元,二级增加405元,一级增加430元。
护理责任: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以上内容是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整理得出,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
生活护理费,由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费有何规定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进行了以下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 调整范围与时间:针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伤残津贴,并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仍然享受的人员。调整办法:定额调整:四级伤残人员每月增加355元,三级增加380元,二级增加405元,一级增加430元。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
3、护理责任: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以上内容是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整理得出,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4、生活护理费,由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5、赔偿标准:各项赔偿的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治疗费用、康复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和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具体标准可参考《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否则需承担职工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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